|
1
、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
2
、拟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3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审查呈报认定表。
4
、征地告知书并附照片;
5
、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6
、听证告知书;
7
、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要求听证的)或者听证送达回执;
8
、土地所有权证、地籍调查表;
9
、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0
、标出位置的
1:
1万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11
、标出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2
、征地情况的说明
13
、规划部门对“各地块用途”的证明(各地块用途详细说明);
14
、征地协议(国土部门与被征地单位);村委会会议纪要及村民代表签字
15
、由当地统计部门出具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证明或国土局出具的区片综合地价证明(待批准后执行);
16
、宗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