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
件;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转让合同》;鹿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受让土地的通知;产权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7、宗地图、平面图各2份;
8、界址点坐标表;
9、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文期限:18天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1、 土地使用金:按出让合同收取(涉企免收);
2、 土地登记费:集体: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增加500平
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个人:100平方米以下收13元,每增加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3、 证费:20元
(五)办理结果:
1、批准:出具土地使用证
2、不批准:复函、说明理由
五、土地他项权利(抵押权)设定登记(国有、集体)
主办科室:地籍科
一、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修正)》
二、提交资料与标准(一式一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表;
3、法人身份证明书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抵押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6、抵押宗地的地价评估报告;
7、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8、抵押物清单;
9、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10、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宗地所在村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12、抵押批复
三、办文期限:15天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 证费:20元/本(涉企免收);
(2) 土地使用金:按出让合同收取((涉企免收);
(3) 土地登记费:集体: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增加500平
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个人:100平方米以下收13元,每增加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五、办理结果:
1、批准:出具土地使用证
2、不批准:复函、说明理由
六、土地抵押续期
主办科室:地籍科
一、 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修正)》
二、办理抵押续期所需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表;
3、法人身份证明书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抵押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6、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7、抵押物清单;
8、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三、办文期限:15天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 证费:20元/本(涉企免收);
2、 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40
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个人:100平方米以下收13元,每增加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3、 土地使用金:按出让合同收取(涉企免收)
五、办理结果:
1、批准:出具他项权利证
2、不批准:复函、说明理由
七 、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主办科室:地籍科
一、 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修正)》
二、所需提交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表;
3、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