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相关业务按照接办分离,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受理,具体业务运作程序是:
一是由城关、铜冶、李村三个中心所受理、初审并登记,给申请人出具收文回执;
二是对申报资料进行扫描;
三是将扫描的申报资料转承办科室,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并联办理;
四是承办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将办理意见转主管局长和局长;
五是主管局长和局长也在规定的时间将办理意见转回主办科室;
六是主办科室将办理结果交城关、铜冶、李村三个中心所,由中心所统一发放。
地址:河北省鹿泉市北斗路鹿泉市国土资源局 邮编:050200 联系电话:0311-82012479 电子信箱:hb_lqgtj@126.com 建议使用IE浏览器 在1024*768屏幕分辨率下浏览本网站 网站制作:新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