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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信息发布规定
发布日期:[08-05-13 08:27:32] 点击次数:[]

鹿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信息发布规定

 

为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土资源信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便民行政和阳光行政,促进法治国土,效率国土和责任国土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鹿泉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包括内网网站(http://3.39.226.53)和外网网站(www.lqgtj.com.cn.)。内网网站是实现机关内部资源共享的平台,除涉密事项外,各科室掌握的有关资源信息和行政管理事项等均应在内网公布,供全局人员共享。外网网站是局机关对外宣传的窗口,凡是应向社会公开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均应在外网上公开。

二、成立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安排、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网络信息更新。各科室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业务咨询、公告、政策规定,更新或修改与本部门相关的内容。

三、实行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分工负责制。内网网站设有与科室相对应的信息栏目,各科室负责职能范围内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具体事宜。外网网站信息的更新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网上信息发布的审核报批工作。各科室应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及报送等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每周向办公室提供上网信息。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后,将信息传送至信息中心发布。具体分工为

 

工作动态,宣传栏、局长信箱----------办公室

法律法规,政策,公告通知------法规科,储备中心

人事信息,机构概况----------政工科

项目与资金--------财务科

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科

矿产资源规划--------规划科

办事结果-------------政务大厅

四、信息中心负责内外网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服务工作,保障内外网安全正常运行。

五、严格履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内网信息发布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外网信息经主管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报主管局长审核。特别重要的事项需经局长审核。未按程序审核的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六、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的监督考核机制。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的网上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检查,对于信息发布不及时的部门在内网上予以通报批评。每年对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一次评比,对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信息量大、质量较高的给予表彰,对优秀信息员进行奖励,具体表彰奖励办法由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鹿泉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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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鹿泉市北斗路鹿泉市国土资源局 邮编:050200
联系电话:0311-82012479 电子信箱:hb_lqgt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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