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有没有处罚违法用地行为?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中的一项核心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还明确了处罚这类违法行为的有权机关,即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上述案件中,镇政府可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建议予以处理,但其本身并不享有对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这也是基层乡镇政府在发现土地管理违法案件时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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